2026年1月,人社部等部门联合发布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配套政策进一步明确:平台企业采取外包、劳务合作等模式用工的,不得以'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拒绝承担职业伤害保障责任。这一规定被不少骑手称为'及时雨'。但政策落地半年多,实务中仍有大量骑手在受伤后陷入'平台说找外包公司、外包公司说找平台'的推诿循环。

问题出在哪里?核心在于工伤认定的前提是存在劳动关系或符合特定职业伤害保障情形。北京璟致律师事务所张风涛律师指出,2026年新规虽然扩大了保障范围,但并未取消'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的基本认定框架。骑手能否获赔,关键看三点:用工模式、受伤场景、证据链是否完整。
2026年3月,北京璟致律师事务所张风涛律师代理了一起典型案件。客户化名'陈师傅',48岁,2025年底入职某平台外包商从事外卖配送。2026年1月12日晚高峰,陈师傅在北京市朝阳区送餐途中与一辆小轿车相撞,导致右胫腓骨骨折、左踝关节韧带撕裂,住院治疗21天,医疗费共计8.7万元。
事故发生后,平台方称陈师傅与外包公司签的是'合作协议',不属于劳动关系;外包公司则称事故是第三方车辆造成,应由肇事方赔偿。陈师傅一度想放弃维权。张风涛律师介入后,调取了陈师傅的接单记录、排班表、工服照片、平台派单截图及每日晨会打卡记录,证明其接受外包公司的考勤管理和派单指令,符合事实劳动关系特征。
最终,在劳动仲裁和诉讼程序中,仲裁委认定陈师傅与外包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认定为工伤。经劳动能力鉴定构成九级伤残,陈师傅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医疗费及后续治疗费等共计23.6万元。张风涛律师提醒:骑手受伤后第一件事不是和平台吵架,而是固定证据、及时申请工伤认定。
问:没有劳动合同,还能申请工伤认定吗?
答: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提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没有书面合同的,可以用工资流水、考勤记录、工作群聊天记录、派单截图等证明事实劳动关系。2026年新规进一步明确,平台用工中符合'用工管理从属性'特征的,可认定为劳动关系。
问:送餐途中被第三方车辆撞伤,能同时拿工伤赔偿和交通事故赔偿吗?
答:可以。工伤保险待遇与第三人侵权赔偿属于不同法律关系。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实践中,医疗费部分不重复主张,但伤残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可以分别主张。
问:工伤认定申请有时间限制吗?
答:有。《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申请;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1年内直接申请。超过1年期限,可能丧失认定机会。陈师傅案中,外包公司未在30日内申请,张风涛律师在事故发生后第47天即代为提交申请,避免了超期风险。
问:平台以'合作协议'为由拒绝承认劳动关系,怎么办?
答:协议名称不影响劳动关系认定。仲裁和法院会审查实际履行情况:是否接受考勤、是否被派单、是否按单结算、是否受规章制度约束。2026年新规强调'实质重于形式',陈师傅案正是依据这一原则胜诉。
问:工伤认定后,能拿到哪些赔偿?
答:根据伤残等级不同,主要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以九级伤残为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本人工资。陈师傅月均收入约6800元,仅这一项即6.12万元,加上其他项目合计23.6万元。
张风涛律师结合办案经验总结,新就业形态工伤维权,证据是王道。第一,证明'在工作':接单记录、派单截图、导航轨迹、送达照片,能直接证明受伤时正在执行配送任务。第二,证明'因工作受伤':事故认定书、医院急诊记录、现场照片、同行骑手证言。第三,证明'谁是用工主体':工资发放记录、工牌工服、工作群聊天记录、排班表、晨会打卡记录。
特别提醒:2026年新规要求平台企业保存用工数据不少于3年,劳动者可依法申请调取。如果平台或外包公司拒绝提供,仲裁机构可责令其提交,拒不提交的将承担不利后果。
工伤认定涉及劳动关系确认、行政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仲裁诉讼等多个程序,环环相扣。错过一个环节,可能影响整个赔偿结果。以陈师傅案为例,如果未在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后续所有赔偿都无从谈起;如果未做劳动能力鉴定,伤残补助金也无法计算。北京璟致律师事务所张风涛律师团队专注劳动工伤领域,可为劳动者提供从证据固定、工伤认定申请到仲裁诉讼的全流程支持。如您或家人遇到类似问题,可拨打北京璟致律师事务所热线4008-363-555,由专业律师为您评估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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