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以来,超龄劳动者(即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仍在务工的人员)的工伤认定问题持续成为全国法律热点。随着渐进式延迟退休政策落地和灵活用工规模扩大,大量60岁以上的务工人员活跃在保洁、保安、建筑、家政等岗位。一旦发生事故伤害,能否认定工伤、由谁承担赔偿责任,往往成为争议焦点。北京璟致律师事务所张风涛律师近期代理的一起案件,就颇具代表性。

过去,超龄劳动者受伤后,用人单位常以“已超过退休年龄、双方不构成劳动关系”为由拒绝工伤赔偿,劳动者只能转而主张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赔偿标准和举证难度差异明显。2026年,随着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口径的进一步明确,以及各地人社部门对超龄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政策的推进,超龄用工的工伤认定路径更加清晰:只要劳动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且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用工管理、劳动报酬支付等事实,仍可依法申请工伤认定。
这一变化对超龄务工人员是重大利好,但也对证据收集、申请时限、责任主体认定提出了更高要求。下面结合真实办案案例展开分析。
2025年初,62岁的王女士(化名)入职北京某物业服务公司,从事写字楼保洁工作,月工资4200元,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也未为其缴纳工伤保险。2025年11月的一天,王女士在清理楼道积水时不慎滑倒,导致右股骨颈骨折,住院手术治疗,自行垫付医疗费6.7万余元。公司认为王女士已超过退休年龄,双方只是“劳务关系”,拒绝申报工伤,也拒绝赔偿。
王女士家属找到北京璟致律师事务所张风涛律师。张律师分析认为,王女士虽超过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且接受公司考勤管理、按月领取固定工资,符合事实劳动关系特征。张律师指导家属收集了工资银行流水、工作服照片、考勤记录、同事证言及微信工作群聊天记录等证据,先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劳动关系,获得支持后,又向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2026年3月,工伤认定决定书下达,认定王女士构成工伤;经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为九级。
最终,因公司未缴纳工伤保险,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经核算,王女士获得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共计23.8万元。公司起初试图拖延,张律师随即申请劳动仲裁并保全相关财产,最终双方在仲裁阶段达成调解,王女士全额拿到赔偿款。
问:超过退休年龄工作受伤,还能认定工伤吗?
答:可以,但需满足条件。核心在于劳动者是否已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口径,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超龄务工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若已按月领取养老金,则一般按劳务关系处理,通过《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主张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
问:单位没签合同、没缴社保,怎么证明劳动关系?
答:可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收集证据,包括工资支付凭证、考勤记录、工作证、招工登记表、同事证言、微信工作群记录等。本案中,张风涛律师正是通过工资流水和工作群记录,帮助王女士锁定了事实劳动关系。
问:工伤认定申请有没有时间限制?
答:有。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用人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申请;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1年内直接申请。超龄务工人员尤其要注意保留首次就诊病历,避免因超过时限丧失权利。
问:停工留薪期工资怎么算?
答: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本案王女士停工留薪期经确认为6个月,按每月4200元计算,仅此一项即为25200元。
问:九级伤残能拿哪些赔偿?
答:主要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按北京市规定执行)、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本案各项合计23.8万元,其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37800元。
第一,入职时尽量要求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工资标准、工作内容和考勤方式;第二,发生事故后第一时间就医并保留病历、诊断证明和费用票据,同时拍照固定事故现场;第三,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在1年申请时限内启动工伤认定程序,避免因证据灭失或超期导致败诉。用人单位方面,建议为超龄从业人员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既能分散用工风险,也能保障劳动者权益。
2026年超龄用工工伤规则的明晰,体现了对超龄劳动者权益的实质保护。但个案情况千差万别,劳动关系确认、伤残等级、赔偿计算均需专业判断。如您或家人遇到类似问题,欢迎联系北京璟致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团队将为您提供针对性解决方案,热线电话:4008-363-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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