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开年以来,超龄劳动者用工问题再次成为全国法律热点。随着渐进式延迟退休政策落地推进,大量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仍在岗工作,一旦发生事故伤害,究竟算不算工伤、由谁承担赔偿责任,成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共同关注的焦点。最高人民法院近年发布的典型案例以及各地法院在2026年的裁判口径,对这一问题给出了更清晰的规则指引。北京璟致律师事务所张风涛律师结合近期代理的一起真实案件,为读者梳理超龄用工工伤认定的核心要点。

所谓超龄用工,是指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或者退休后被返聘、再就业的情形。2026年,随着一批1960年代出生的劳动者陆续达到退休年龄,加上延迟退休政策逐步实施,超龄用工规模持续扩大。争议集中在两个层面:其一,超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其二,发生事故伤害后能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获得工伤待遇。
实践中,不少用人单位以“已超过退休年龄”为由拒绝申报工伤,甚至主张双方只是劳务关系、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这种说法是否成立,不能一概而论,关键要看劳动者是否已经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第十五条还规定了视同工伤的情形。而超龄劳动者能否适用该条例,核心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及相关答复精神:
第一,用人单位聘用的已经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如果已经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双方形成的用工关系一般按劳务关系处理,受伤后通常不适用工伤认定程序,而是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关于个人之间劳务关系的规定,按过错分担责任。
第二,如果超龄劳动者尚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且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较为稳定的用工管理关系,司法实践中倾向于认定劳动关系成立,进而可以申请工伤认定。2026年各地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普遍延续这一区分标准。
因此,“超龄”本身不是拒绝工伤认定的当然理由,是否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才是分水岭。
2025年下半年,北京璟致律师事务所张风涛律师代理了一起典型案件。化名陈师傅的当事人,1958年出生,2023年达到退休年龄时因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未能办理退休手续、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此后他继续在北京一家物业公司从事维修工作,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按月发放工资6800元。
2025年9月,陈师傅在维修地下车库照明线路时不慎从梯子上坠落,导致腰椎压缩性骨折。公司以“陈师傅已超过退休年龄、双方是劳务关系”为由,拒绝为其申报工伤,仅垫付了部分医疗费。陈师傅家属找到北京璟致律师事务所时,距离事故发生已过去两个多月,工伤认定申请时限紧迫。
张风涛律师接手后,首先指导当事人收集工资银行流水、考勤记录、工作服及工牌照片、同事证言等证据,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劳动关系。仲裁机构经审理认为,陈师傅虽超过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接受公司管理、从事公司业务并定期领取报酬,符合劳动关系特征,裁决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随后,律师协助陈师傅向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2026年初被认定为工伤,经劳动能力鉴定构成九级伤残。
最终,除医疗费全额报销外,陈师傅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共计23.8万元。这个结果的关键,就在于没有因为“超龄”二字放弃工伤认定路径。
问:已经领退休金的返聘人员受伤,就一分钱赔不到吗?
答:不是。虽然一般不适用工伤认定程序,但可以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要求接受劳务一方按照过错承担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用人单位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仍需承担相应责任。
问:没有劳动合同,怎么证明劳动关系?
答:可收集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表、工作安排聊天记录、工牌、同事证言等。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这些凭证可以作为认定劳动关系的参考。
问:工伤认定申请有没有时间限制?
答:有。《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申请;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1年内直接申请。超过期限可能影响权利实现,务必尽早行动。
问:停工留薪期工资怎么算?
答: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本案中陈师傅停工留薪期工资即按其受伤前月工资6800元标准计算。
结合2026年的裁判趋势,北京璟致律师事务所张风涛律师提醒超龄务工人员及家属注意三点:第一,入职时尽量保留能证明用工关系的材料,不要因为“临时干干”就忽视证据;第二,发生事故后第一时间就医并固定现场证据,同时核实自己是否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这直接决定维权路径;第三,工伤认定申请时限只有1年,情况复杂的应尽早咨询专业律师,避免因程序选择错误错失赔偿。
超龄不等于无权,关键在于找准法律关系、用对法律程序。如遇类似纠纷,可拨打北京璟致律师事务所热线4008-363-555获取专业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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