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2026年开年以来,为什么“超龄用工”“退休返聘受伤”会成为全国范围内的法律热点?

答:原因很直接。随着渐进式延迟退休政策落地,越来越多的劳动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仍在岗工作,有的被原单位返聘,有的进入物业、保洁、保安、建筑等劳动密集型行业。2026年,各地法院和劳动仲裁机构对超龄用工关系的定性、工伤认定口径持续细化,相关案件数量明显上升。很多当事人最关心的一句话就是:我已经超过退休年龄了,受了伤,还能不能按工伤赔?
过去不少用人单位习惯把超龄人员一律按“劳务关系”处理,认为不用缴社保、不用担工伤责任。但2026年的实务趋势是:只要符合特定条件,超龄劳动者依然可能被认定为工伤,单位照样要赔。北京璟致律师事务所近期代理的一起案件,就是这一趋势的典型缩影。
问:超龄劳动者受伤后,单位真的会被判赔吗?有没有具体案例?
答:有。2026年初,北京璟致律师事务所李维律师代理了一起颇具代表性的案件。当事人化名“周桂芬”,女,1968年出生,2023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开始领取养老金,随后被北京一家物业公司返聘,在海淀区某写字楼从事保洁工作,月工资4600元,双方签了一份《劳务协议》,单位没有为她缴纳工伤保险。
2025年11月,周桂芬在清理楼道积水时不慎滑倒,导致右桡骨远端骨折、腰椎压缩性骨折,住院治疗19天,后续还需要康复。物业公司一开始的态度是:你已经退休领养老金了,我们签的是劳务协议,不是劳动合同,不算工伤,公司出于人道主义给2万元慰问金就算了。
周桂芬家属找到北京璟致律师事务所时,最担心的也是“超龄”两个字。李维律师梳理证据后发现几个关键点:第一,周桂芬虽然超过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外的影响因素需要具体分析,她实际上接受物业公司的考勤管理、排班安排,按月领取固定报酬,符合用工管理从属性特征;第二,事故发生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伤;第三,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但这并不当然免除工伤赔偿责任。
最终,经过劳动仲裁和诉讼程序,2026年法院结合在案证据,参照工伤待遇标准判令物业公司赔偿周桂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共计23.8万元。其中停工留薪期工资按月4600元计算4个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十级伤残标准计算7个月本人工资。这个结果对当事人来说,远比最初2万元“慰问金”有保障。
问: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和单位之间到底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这直接决定能不能认定工伤。
答:这是整类案件的核心争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项,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也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因此,一般情况下,已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按劳务关系处理。
但实务中并非“一刀切”。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和各地裁审口径普遍认为,如果超龄人员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者虽达到退休年龄但未依法领取养老金,且实际接受单位用工管理、从事单位业务组成部分的工作,仍有可能被认定存在劳动关系或特殊用工关系,进而适用工伤保险相关规定。
换句话说,判断的关键不只是“年龄”,而是三个维度:是否已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是否接受单位劳动管理、所从事工作是否属于单位业务组成部分。周桂芬案中,法院正是综合这三点,支持了参照工伤待遇赔偿的请求。
问:如果超龄用工被认定可以参照工伤处理,具体能赔哪些钱?
答:结合《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至第三十七条以及北京市相关标准,常见项目包括:
1. 医疗费: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住院服务标准的治疗费用;
2.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当地标准计算,北京一般按住院天数计发;
3. 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4. 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或需要护理的,按护理依赖程度和当地标准计算;
5.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按本人工资的一定月数计算,十级为7个月,九级为9个月,以此类推;
6.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时,按当地规定支付。
需要提醒的是,超龄人员案件里,“本人工资”如何认定、停工留薪期多长、伤残等级几级,往往直接决定赔偿金额高低,也是双方争议最激烈的地方。周桂芬案中,仅停工留薪期工资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两项就超过5万元,加上医疗费和护理费,总额达到23.8万元。
问:很多超龄用工单位根本没有缴工伤保险,这种情况下员工还能维权吗?
答: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也就是说,单位没缴工伤保险,不代表员工拿不到赔偿,而是由单位自己掏钱按工伤标准赔。
在超龄用工案件中,如果无法直接走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路径,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民事诉讼主张用人单位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北京璟致律师事务所李维律师在周桂芬案中,正是通过固定考勤记录、工资转账流水、工作服照片、同事证言、医院病历等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最终帮助当事人拿到23.8万元赔偿。
问:那单位能不能用“签了劳务协议”来免责?
答:不能简单免责。协议名称不是决定性因素,法院看的是实际用工状态。如果名为劳务、实为劳动管理,单位仍可能承担工伤或相应赔偿责任。这也是2026年超龄用工案件给用人单位敲响的警钟:想靠一纸“劳务协议”规避全部风险,越来越行不通。
问:如果家里老人退休返聘后受伤,第一时间应该怎么处理?
答:建议按以下顺序处理:
第一,及时就医并保留全部病历、诊断证明、费用票据;
第二,固定用工证据,包括考勤记录、排班表、工资流水、微信工作群聊天记录、工作服或工牌照片、同事联系方式;
第三,确认是否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这直接影响关系定性;
第四,尽快咨询专业律师,判断是走工伤认定、劳动仲裁还是民事诉讼路径;
第五,注意时效,劳动仲裁申请时效一般为一年,民事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不要因为和单位“协商”而错过关键期限。
超龄用工案件往往横跨劳动法、社会保险法、侵权责任等多个领域,单靠个人判断容易走弯路。北京璟致律师事务所长期处理北京地区劳动争议、工伤赔偿案件,如遇类似问题,可拨打热线4008-363-555进行初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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