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不少企业主和HR都在热议一个话题:员工入职时自愿签了《放弃社保承诺书》,结果上班期间发生工伤,公司到底要不要赔?这个问题在2026年迎来了最高法的权威答案——公司仍然要赔,而且可能赔得更多。

作为长期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律师团队,我们北京璟致律师事务所近期就代理了一起类似案件,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了47.8万元的工伤赔偿。今天,我们就结合最新司法解释和真实案例,为大家详细拆解其中的法律风险与应对策略。
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25〕14号)第12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放弃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该约定无效。劳动者发生工伤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工伤保险待遇赔偿责任。这一规定彻底堵死了“员工自愿放弃”的免责路径。
此前,有些地方法院认为,如果员工主动放弃社保,且公司已支付相应补贴,可酌情减轻公司责任。但新司法解释统一了裁判尺度:社保是国家强制性的,任何协议都不能对抗法定强制性义务。因此,无论员工是否签署放弃承诺,公司都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2025年11月,我们北京璟致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律师王建国律师,代理了一起典型案件。当事人张先生(化名)于2025年3月入职北京某物流公司,担任货车司机。入职时,公司要求张先生签署《自愿放弃社保承诺书》,并每月额外发放300元社保补贴。张先生考虑到实际收入,便签了字。
2025年7月,张先生在运输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左腿骨折,经劳动能力鉴定为九级伤残。事故发生后,公司以“张先生自愿放弃社保,且已领取补贴”为由,拒绝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张先生无奈之下,找到了我们北京璟致律师事务所。
王建国律师接手案件后,迅速收集了劳动合同、工资流水、事故认定书、伤残鉴定报告等关键证据,并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及2026年新司法解释,向劳动仲裁委提起仲裁。王律师在庭审中指出:缴纳工伤保险是公司的法定义务,任何放弃声明均属无效。公司未依法参保,应自行承担全部工伤保险待遇。最终,仲裁委支持了张先生的全部请求,裁决公司支付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及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共计47.8万元。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员工“自愿放弃”社保,看似双赢,实则隐患巨大。一旦发生工伤,公司不仅面临全额赔偿,还可能被行政部门处罚。
除了工伤赔偿,公司不依法缴纳社保还可能面临以下法律后果:
Q1:员工明确拒绝缴纳社保,公司真的没有办法吗?
A:实践中,部分员工可能出于个人原因不愿缴纳(比如已在老家参保)。此时,公司不能以“员工拒绝”为由免责。建议公司耐心沟通,说明法律规定;若员工仍坚持,公司可依法解除劳动关系,但绝不能纵容不缴。
Q2:公司给员工买了商业意外险,能替代工伤赔偿吗?
A:不能。商业意外险是福利性质,不能替代法定的工伤保险。即使员工已获商业理赔,仍可要求公司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Q3:员工入职不满一个月,还没办社保,发生工伤怎么办?
A: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申请办理工伤保险。未办理前发生工伤,由单位支付全部费用。所以,建议在员工入职当天就办理社保增员。
Q4:如果员工伪造材料骗取工伤,公司怎么办?
A:若公司有证据证明员工系故意自残或虚假申报,可向社保部门举报,并拒绝赔偿。但公司需承担举证责任。
基于我们处理的大量类似案件,北京璟致律师事务所建议企业从以下方面入手,彻底消除社保隐患:
2026年新司法解释的落地,再次强调了社保的强制性。对于企业而言,省下的社保成本,可能在未来变成巨额赔偿。如果您或您的企业正面临相关纠纷,建议尽早寻求专业律师介入,避免损失扩大。北京璟致律师事务所拥有资深的劳动法律师团队,已成功代理多起类似案件,累计为客户挽回损失超千万元。如您有疑问,欢迎拨打咨询热线:4008-363-555,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务实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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