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初,北京市人社局宣布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从2420元调整至2600元,小时最低工资同步调整。很多劳动者第一反应是“底薪能涨一点”,但你可能没意识到——最低工资不只是“保底数字”,它像一根锚,深深扎进加班费基数、病假工资下限、经济补偿封顶数、试用期薪酬红线里。换句话说,哪怕你的月薪过万,只要计算基数触及最低工资标准,这次上调都会让你的权益发生连锁变化。

北京璟致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及北京地方执法口径,为你拆解这笔“隐形涨薪账”。
2026年北京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2600元,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26.4元。从数字看比2025年的2420元上涨了180元,涨幅7.4%。别小看这180元——它直接划定了劳动者报酬的“法定底线”。
但要警惕一个坑:北京最低工资是“到手价”还是“扣前价”?根据北京市口径,月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下的津贴;伙食补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也就是说,如果你月工资正好2600元,扣除社保公积金个人部分后,实际到手可能低于2600元——这不违法,因为法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本就是“扣前”基准。
大家最关心的第一个问题:最低工资上调,加班费真的能涨吗?答案是分人群。北京市司法实践普遍认可:加班费计算基数首先看劳动合同约定;若约定不明确,则按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应得工资确定;但无论怎么约定,若折算后的小时加班费基数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则应以最低工资为基数补齐。
举例:小王在某餐饮公司做服务员,合同约定底薪恰好等于当年最低工资。2025年他的底薪是2420元,工作日延时加班1小时,加班费=2420÷21.75÷8×150%=20.86元。2026年最低工资涨到2600元,同样加班1小时,加班费=2600÷21.75÷8×150%=22.41元,每小时多拿1.55元。如果每月加班36小时,全年下来多拿约670元。
对月薪过万的员工影响不大?不完全对。很多公司实行“基本工资+绩效”结构,若基本工资压低至接近最低工资标准,加班费基数也跟着被压低。此时你就要对照新标准,确认公司是否“踩线支付”。
关于病假工资,北京执行的口径是: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企业应按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疾病救济费。注意,这是法定强制下限,并非“可以发80%”这么简单,还要看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是否约定更高标准。
我们算一笔账:老张月薪5000元(高于最低工资),因病休假一个月。按合同约定按正常工资60%支付病假工资,应为3000元,高于下限,按3000元发。但若李女士底薪2600元,病休一个月,按新最低工资80%即2080元支付;2025年则只有1936元——月涨144元,一年病休4个月就多576元。
同时要提醒:病假工资不能“上不封顶”“下不保底”吗?这里存在一个常见误区——如果约定的病假工资比例过低,例如直接按最低工资的80%计算,恰好又低于新标准调整后的80%,则需自动上调。公司若仍按旧标准支付,就构成拖欠劳动报酬。
经济补偿的基数跟最低工资有什么关系?很多劳动者只关注“社平工资三倍封顶”,却忽略了一个保底条款。《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月工资高于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三倍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但若劳动者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呢?此时应按最低工资标准计算经济补偿基数。
举个鲜明例子:小赵在北京某公司工作6年,因经营困难被裁员。公司账目显示其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经折算后仅2500元——2025年高于最低工资2420元,按2500元算补偿:2500×6=15000元。可到了2026年,若其月平均工资仍为2500元,此时反而低于新最低工资2600元,依法必须按2600元作为基数:2600×6=15600元,一次性补偿多出600元。若工作年限更长,差额更大。
此外,北京市司法实践对“月工资”口径有细化:包括计时/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费、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但请假扣款、代扣社保公积金是否计入?需要个案审查。北京璟致律师事务所建议劳动者在计算经济补偿时,先整理银行流水、工资条、个税记录,核对是否低于最低工资标准,避免少算。
很多刚入职或正在试用期的读者会问:试用期工资能按最低工资的80%发吗?这种说法是对法律的误读。《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所以,最低工资是独立底线,不因“试用期”打折。
举例:应届生小刘在北京找到一份行政助理工作,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月薪2500元,低于2600元的新标准。2026年新规实施后,公司必须将试用期工资补足至2600元。若公司拒绝调整并称“试用期入职不满1个月按出勤天数折算”,只要月实际工资满勤低于2600元,即构成违法。
为了更直观,我们以2025年最低工资2420元、2026年2600元为例,替你做了一张核心权益对比表(假设每月21.75个工作日、每日8小时):
项目 | 2025年标准 | 2026年标准 | 差额
月最低工资 | 2420元 | 2600元 | +180元
工作日延时加班1小时 | 2420÷21.75÷8×150%=20.86元 | 2600÷21.75÷8×150%=22.41元 | +1.55元
休息日加班1天(无法补休) | 2420÷21.75×200%=222.53元 | 2600÷21.75×200%=239.08元 | +16.55元
病假工资月下限 | 2420×80%=1936元 | 2600×80%=2080元 | +144元
经济补偿月基数下限 | 2420元 | 2600元 | +180元
试用期月工资最低底线 | 2420元 | 2600元 | +180元
看清楚了吗?加班费、病假工资、经济补偿、试用期工资这四类法定待遇,均与最低工资挂钩。若公司沿用2025年旧标准,即使你的名义底薪未减少,也可能已构成克扣工资。
新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26年1月1日起执行。如果你的劳动合同履行地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不论公司注册地在外地,原则上均适用北京标准。发现公司未按新标准支付加班费或病假工资,普通劳动者应该按什么步骤维权?
第一步:固定证据。保存工资条、银行转账记录、考勤记录、加班审批单(如有)、排班表、工作群聊天记录。特别是证明你实际出勤且从事延时/休息日劳动的材料,这是计算加班费缺一不可的。
第二步:发书面催告。先向公司人事或财务发出《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及补发差额的函》,要求限期补发。注意用EMS邮寄并在快递单上注明文件性质,保留寄送凭证。
第三步:劳动监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到公司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或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时效是1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追索劳动报酬的争议,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不受仲裁时效限制;但若已离职,务必在1年内提出。
第四步:若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在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在此前的仲裁阶段,可以主张加班费差额、病假工资差额,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主张加付赔偿金(即“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加付赔偿),但需注意:加付赔偿需以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后仍不支付为前提。
有些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将加班时间在周期内调剂。此时不能用“某一周低于最低工资”来直接认定违法,而要按综合计算周期内总工作时间与总工资对比。如果周期内你的实发工资折算成小时工资低于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公司仍需补差。对经审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高管、外勤销售等岗位,通常不支付延时加班费,但法定节假日加班仍有争议——北京司法实践中,不定时工时制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工作是否享有加班费存在裁判口径差异,不能一概而论。遇到此类情况,建议你先把劳动合同中工时制条款、行政审批文件调取出来核对。
2025年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对工资争议举证责任有进一步细化:用人单位应保存工资支付凭证、考勤记录至少2年,未保存的,劳动者主张加班费并能提供初步证据(如打卡记录打印件、工作汇报邮件)的,用人单位否认则需承担不利后果。这意味着公司拿不出考勤记录,就可能直接按你的主张认定加班事实。
此外,对于加班费计算基数,司法解释(二)再次明确: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标准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该约定无效;劳动者主张按实际工资计算加班费基数的,予以支持。北京地区配套口径也强调——最低工资上调不必然导致全员底薪普调,但所有与最低工资挂钩的劳动基准必须同步调整。所谓“我工资8000元,远高于2600元,所以最低工资跟我没关系”是典型误区。别忽视:一些企业将底薪拆成“基本工资2200元+岗位津贴+全勤奖”的违法结构,新标准实施后基本工资直接低于底线,表面上总工资超过2600元,但在计算请假扣款、病假工资、试用期待遇时,就需按“基本工资+固定津贴”一并折算,防止企业偷换概念。
从趋势看,北京最低工资标准已连续多年小幅上调,目的是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也倒逼低附加值岗位提升薪酬透明度。但单纯等企业“良心发现”自动调薪并不现实。员工应该多久主动核一次工资?建议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工资条,重点看:加班费计算基数是否与当月应发工资口径一致?病假期间收到的款项是否低于最低工资80%?离职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是否被错误地用“基本工资”代替“应得工资”?
如果你恰好遇到2026年1月后公司仍未调标的情形,不妨先按文中表格逐项核算差额,再与公司沟通。若对方拿出“北京最低工资不含社保个人部分,扣完后少于2600元是正常的”之类说辞,这本身没问题;但若把加班费、夜班津贴也算进2600元里充数,则明显违法。你可以依据《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及《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提出异议。
最后提示一点:每项劳动权益的“差额”看似只有几十上百元,但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可以累积追索,离职时经济补偿也按应得工资计算。若你或身边朋友遇到公司拒绝补差、变相降低工资结构、以最低工资为挡箭牌削减福利等争议,需要专业力量介入时,北京璟致律师事务所劳动法团队熟悉北京各区仲裁口径,可帮助你梳理证据、测算赔偿、撰写仲裁文书。欢迎拨打电话4008-363-555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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