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家事案件中,当事人最常问的一句话就是:“律师,我这个情况法院到底会怎么判?”财产怎么分、孩子跟谁、彩礼退不退、老人遗产怎么继承——这些问题看似琐碎,背后却都对应着明确的法律规则。北京璟致律师事务所张风涛律师结合多年办案经验,把2026年北京地区婚姻家事纠纷中最常见的几类问题逐一拆解,希望能帮到正在困惑中的你。

问:我和爱人婚后买了一套房,首付是双方父母凑的,房产证写了两个人的名字,离婚时能一人一半吗?
答:不一定“一人一半”,但原则上均等分割。《民法典》第1087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法院会综合考虑出资来源、还贷情况、照顾子女等因素,未必机械对半。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民法典》第1062条明确,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只归一方的除外)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第1063条则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实践中争议最大的,是婚前一方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78条,这类房产一般判归产权登记一方,但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对应的增值部分,应当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补偿数额的计算,往往需要评估机构介入,这也是律师价值体现最明显的地方。
2026年初,北京璟致律师事务所张风涛律师代理了一起离婚纠纷。当事人化名李女士,与丈夫王先生结婚8年,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房产,市值约380万元,尚有贷款余额90万元。双方育有一子,时年6岁。王先生长期存在酗酒及言语威胁行为,李女士多次报警但未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争议焦点有三个:一是房产分割比例;二是孩子抚养权归属;三是抚养费标准。张风涛律师接手后,第一时间指导李女士固定证据,包括报警记录、医院就诊记录、微信聊天截图,并依据《民法典》第1042条“禁止家庭暴力”及第1091条“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规定,主张王先生存在过错,应在财产分割时对李女士予以照顾。
最终,法院判决房产归李女士所有,由李女士向王先生支付补偿款约150万元;孩子由李女士直接抚养,王先生每月支付抚养费4500元,直至孩子年满18周岁;同时支持了李女士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2万元。这个结果,与李女士最初“可能一分钱拿不到”的担忧相比,差距巨大。
这个案子说明,婚姻家事案件里,证据的固定和法条的精准适用,往往直接决定结果。
问:孩子才3岁,我一直全职带娃,离婚时能拿到抚养权吗?
答:有较大可能,但要看具体情况。《民法典》第1084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北京法院在实务中通常重点考察:谁长期实际照顾孩子、双方经济能力、居住与教育环境、是否有不良嗜好或家暴记录、祖辈能否协助照顾等。全职妈妈并不必然处于劣势,只要能证明自己长期承担主要抚养责任,且对方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争取抚养权是有空间的。
抚养费方面,根据司法解释,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月总收入的20%至30%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参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确定。
问:结婚才半年就离婚,18万元彩礼能要回来吗?
答:要看是否符合法定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4〕1号)明确,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离婚时一方请求返还彩礼的,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但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彩礼数额过高的,可以酌情返还。实践中,法院会综合共同生活时间、彩礼实际使用情况、有无生育子女、双方过错等因素确定返还比例。
继承方面,《民法典》第1123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1134条至第1139条分别规定了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的形式要件。需要提醒的是,打印遗嘱和录音录像遗嘱都要求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且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每一页签名或记录姓名、肖像以及年、月、日,形式瑕疵可能导致遗嘱无效。
赡养问题同样常见。《民法典》第1067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赡养费标准一般结合父母实际需求、子女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
问:被家暴了,但没报警,现在离婚还来得及吗?
答:来得及,但越早固定证据越好。《反家庭暴力法》第23条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保护令可以包括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责令迁出申请人住所等措施。
建议第一时间报警并索取报警回执,及时就医并保留病历,拍摄伤情照片,保存威胁短信和聊天记录,必要时向妇联、居委会求助。这些材料在离婚诉讼中,既是证明感情破裂的依据,也是主张损害赔偿和争取抚养权的重要筹码。
婚姻家事案件没有标准答案,每一个家庭的情况都不同。如果你正面临离婚、财产分割、抚养权、彩礼返还、继承或家暴维权等问题,建议尽早咨询专业律师,避免因证据缺失或程序错误导致权益受损。北京璟致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团队长期处理此类案件,可拨打热线4008-363-555预约咨询。
本文由北京璟致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撰写,仅作法律知识普及,个案处理请咨询专业律师。
全国法律咨询热线 4008-363-555 · 微信同号 13051756958 · 专业律师一对一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