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2026年《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已经施行五年多,北京地区的离婚财产分割是不是已经有了固定标准?

答:标准确实更清晰了,但争议并没有减少。北京房产价值高、家庭资产形态复杂,股权、理财、公积金、婚后父母出资购房等交织在一起,导致离婚财产分割依然是诉讼中最耗时的环节。《民法典》第1087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注意,这里用的是“照顾”而非“平均”,意味着北京法院在实操中会根据出资贡献、婚姻存续时长、子女抚养情况作出倾斜。
北京璟致律师事务所张风涛律师在2026年年初代理的一起案件中,当事人李女士(化名)与丈夫结婚9年,婚后共同购买朝阳区一套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市值约860万元,另有存款及理财合计约140万元。男方主张房产首付中有300万元来自其父母转账,应视为个人财产。张风涛律师通过调取转账备注、聊天记录及家庭收支流水,证明该300万元系男方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且未签署任何借款协议。最终法院认定房产整体为夫妻共同财产,考虑到李女士抚养双胞胎子女,判决房产归李女士所有,由其向男方支付折价款380万元,存款部分按6:4比例分割,李女士分得84万元。这个结果比男方最初主张的“仅分得150万元”高出一倍多。
问:我有两个孩子,是不是一人一个最公平?
答:这是最常见的误解。《民法典》第1084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北京法院在2026年的裁判中,越来越强调“兄弟姐妹不轻易分离”原则。除非一方存在明显不适合抚养的情形,否则双胞胎或年龄相近的子女,倾向于判归同一方抚养,以维持子女成长环境的稳定性。
上述李女士案中,男方曾提出“一人抚养一个”的方案,但张风涛律师提交了李女士长期负责子女教育、就医、日常照料的证据,包括学校沟通记录、课外班缴费凭证、就医陪同记录等,同时证明男方长期出差、年均在家时间不足60天。法院最终将双胞胎均判归李女士抚养,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共计12000元,直至子女年满十八周岁。这里提醒一点:抚养权争取不是比谁收入高,而是比谁更能提供稳定的成长环境。
问:结婚不到一年就离婚,彩礼能要求返还吗?
答:可以主张,但需要满足法定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4〕1号)明确了三种情形: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2026年北京法院在适用时,还会综合考虑共同生活时间、彩礼实际使用情况、嫁妆情况、是否孕育子女等因素,酌情确定返还比例。
北京璟致律师事务所张风涛律师曾代理一起男方主张返还彩礼的案件,当事人王先生(化名)婚前给付女方彩礼28.8万元及价值约6万元的首饰,婚后共同生活仅5个月便分居。法院最终判决女方返还彩礼的60%,即17.28万元,首饰因已实际使用且部分损耗,折价返还3.5万元。张律师提示:彩礼返还案件的关键在于证明“共同生活时间短”和“给付导致生活困难”,银行转账记录、借款凭证、村委会或居委会出具的经济状况证明都是重要证据。
问:遭遇家暴,第一次起诉能判离吗?
答:《民法典》第1079条明确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也就是说,家暴是法定离婚事由,不需要“第二次起诉”。但前提是证据要充分。北京法院认可的家暴证据包括:公安机关出具的告诫书、行政处罚决定书、伤情鉴定意见、医院诊疗记录、报警回执、录音录像、微信聊天记录中对方的自认等。
张风涛律师在2026年办理的一起案件中,当事人陈女士(化名)多次遭丈夫殴打,但此前仅有一次报警记录且未验伤。张律师指导她第一时间前往医院就诊并开具诊断证明,同时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在72小时内签发保护令,并在后续离婚诉讼中依据报警记录、诊断证明及保护令,认定家暴事实成立,判决离婚的同时,在财产分割上对陈女士予以倾斜,多分得约15%的份额,并支持了精神损害赔偿金5万元。
问:如果决定离婚,第一步应该做什么?
答:第一,梳理财产线索。包括房产、车辆、存款、理财、公积金、股权、保险单等,必要时可申请法院调查令。第二,固定子女抚养证据。日常照料记录、教育支出凭证、对方缺席子女生活的证据,都要提前保存。第三,避免“净身出户”式冲动协议。北京地区曾出现多起一方为快速离婚而签署明显不公平协议,事后依据《民法典》第151条主张显失公平要求撤销的案例,但举证难度极大。建议在签署任何离婚协议前,至少咨询一次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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