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以来,北京地区劳动用工领域最显著的变化,是超龄劳动者(已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仍在岗工作)与灵活用工人员的权益保障问题持续升温。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2026年第一季度的工作通报中明确提出,要加强对超龄用工、平台用工等新型用工形态的分类指导,统一工伤认定受理口径。与此同时,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2026年发布的劳动争议审判参考中,进一步细化了“超龄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的区分标准。

很多当事人打电话到我们律所问的第一个问题就是:“我都过了退休年龄了,在单位干活受伤,还能算工伤吗?”这个问题没有一刀切的答案,关键要看两个层面:一是双方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或虽不构成劳动关系但符合特定用工情形),二是受伤事实是否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应当认定工伤的情形。2026年的政策导向是:不能仅以“超过退休年龄”为由一概否定工伤认定,而要结合是否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用工管理强度、报酬支付方式等综合判断。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注意,这里的关键词是“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而不是“达到退休年龄”。实践中,大量超龄人员并未办理退休、未领取养老金,仍在原单位或新单位继续工作,此时不能简单认定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则列明了应当认定为工伤的七种情形,其中第一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是最常见的适用条款。2026年北京地区在受理超龄人员工伤认定申请时,通常要求申请人先就劳动关系(或用工关系)进行确认,再进入工伤认定程序。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对用工单位违法转包、分包情形下的工伤保险责任主体作了明确,这在建筑、装修、物流等北京地区高频用工行业尤为实用。我们建议劳动者在受伤后第一时间固定三类证据:用工管理证据(考勤、排班、工作群记录)、报酬支付证据(银行流水、微信转账)、事故现场证据(监控、证人、就诊记录)。
2026年初,北京璟致律师事务所张风涛律师代理了一起典型的超龄用工工伤争议案件。客户化名“李淑芬”,女,1968年出生,2024年起在北京某物业服务公司从事保洁工作,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按月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工资4200元,日常由保洁主管排班考勤。2025年11月,李淑芬在清洗楼道地面时不慎滑倒,导致右桡骨远端骨折及腰椎压缩性骨折,住院手术治疗。
公司起初的态度是:“你已经超过退休年龄,我们之间是劳务关系,不算工伤,公司最多出于人道给两万元。”李淑芬家属找到张风涛律师时,情绪非常焦虑。张律师介入后,首先指导当事人调取了近两年的工资银行流水、工作群排班截图、工牌照片及两名同事的证人证言,随后向北京市某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劳动关系。仲裁阶段,公司抗辩称李淑芬未缴纳社保、已超退休年龄,双方系劳务关系。张律师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项指出,李淑芬并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公司亦未为其办理退休手续,其接受公司管理、从事公司业务组成部分的劳动并定期领取报酬,符合劳动关系本质特征。仲裁委最终支持了确认劳动关系的请求。
随后,张律师代理当事人向区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人社局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作出认定工伤决定。经劳动能力鉴定,李淑芬构成九级伤残。在赔偿协商阶段,张律师逐项核算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项目,并结合2026年北京市相关赔偿标准与公司反复沟通。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公司一次性支付各项赔偿共计23.8万元,远高于公司最初提出的两万元。这个案子说明:超龄不等于没有保障,关键在于证据组织和法律路径的选择。
问:单位不配合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自己能申请吗?
答:可以。《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026年北京地区人社部门已推行线上申请渠道,材料清单和办理进度可在北京市人社局官网查询,但1年的申请期限是硬性规定,超期且无正当理由的,可能丧失工伤认定机会。
问:劳动关系没确认,能直接申请工伤认定吗?
答:实践中人社部门通常要求先确认劳动关系。对于未签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再启动工伤认定。这一“先确认、后认定”的顺序,是北京地区2026年办理超龄用工工伤案件的常见路径,建议在律师指导下同步准备两类材料,避免来回奔波耽误时间。
工伤赔偿并非一个笼统数字,而是由多个法定项目构成。以九级伤残为例,主要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支付,具体标准按北京市规定执行)、停工留薪期工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食宿费等。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上述本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由用人单位承担。
需要提醒的是,本人工资的计算基数、停工留薪期的长短、护理依赖程度等,都会直接影响最终金额。2026年北京地区在计算相关待遇时,会参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及本人实际工资水平,个案差异较大。我们建议当事人在协商阶段不要急于接受“一口价”方案,先让专业律师逐项核算,再决定是否调解。
综合2026年北京地区的政策动态和审判实践,我们给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各提三点建议。对劳动者而言:第一,入职时尽量保留能证明用工关系的材料,哪怕没有书面合同;第二,受伤后及时就医并保存全部票据和病历;第三,在1年期限内启动工伤认定申请,不要轻信“私了”口头承诺。对用人单位而言:第一,超龄用工应通过书面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并考虑购买雇主责任险等商业保险分散风险;第二,规范考勤和报酬支付记录,避免在争议中陷入举证被动;第三,发生事故后依法及时申报,拖延处理往往导致赔偿成本上升。
北京璟致律师事务所长期深耕北京地区劳动争议与工伤赔偿领域,律师团队熟悉2026年北京人社局、法院的最新口径,能够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从劳动关系确认、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到赔偿谈判的全流程服务。如您正面临类似困扰,欢迎拨打热线4008-363-555,由专业律师为您分析案情、评估路径。
免责声明:本文由北京璟致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撰写,仅作法律知识普及,个案处理请咨询专业律师。
全国法律咨询热线 4008-363-555 · 微信同号 13051756958 · 专业律师一对一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