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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北京劳动用工新动态:未缴社保工伤谁赔?璟致律师解读《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与连带责任

2026-09-22 12:36:44 9 阅读 北京璟致律师事务所

2026年北京劳动用工新动态:未缴社保工伤谁赔?璟致律师解读《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与连带责任

2026年开年以来,北京地区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同比上升约14%,其中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引发的赔偿纠纷占比接近三成。北京市人社局与市高级人民法院在2026年第一季度联合发布的《关于审理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中再次明确: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职工发生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嫁给劳动者。这一动态对北京地区的企业HR和广大劳动者都具有直接的现实影响。

2026年北京劳动用工新动态:未缴社保工伤谁赔?璟致律师解读《工伤保险条例》第六

一、2026年北京工伤保险政策有哪些新变化?

问:2026年北京在工伤保险方面出台了哪些值得关注的新政策?

答:2026年1月起,北京市正式推行工伤保险“跨省通办”与“免申即享”试点,工伤职工在京津冀区域内就医的,可直接结算工伤医疗费用,无需先垫付后报销。同时,北京市社保中心在2026年3月更新的经办规程中要求,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入职30日内完成社保增员,逾期未办理且发生工伤的,社保基金不予先行支付,全部待遇由单位承担。这意味着,2026年北京地区对用人单位按时参保的合规要求更加严格,劳动者维权时的举证路径也更加清晰。

二、单位没交社保,受了工伤到底找谁赔?

问:公司没给我交工伤保险,我出了工伤,是不是就只能自认倒霉?

答:绝对不是。《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明确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也就是说,单位没交社保,赔偿责任直接落到单位头上,且赔偿标准与参保情形完全一致,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北京璟致律师事务所劳动法团队在2026年代理的案件中,就有多起是通过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后,直接向单位主张全额工伤待遇的。

三、真实办案案例:未缴社保的十级伤残,获赔38.6万元

2025年11月,北京某物流公司员工赵先生(化名)在朝阳区某仓库搬运货物时被货架砸伤右脚,经诊断为跖骨骨折。公司未给赵先生缴纳工伤保险,出事之后只愿意支付2万元“私了”。赵先生通过朋友介绍找到北京璟致律师事务所,由李婉晴律师代理此案。

李婉晴律师接手后,首先指导赵先生收集了考勤记录、工资银行流水、微信工作群聊天记录,向朝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劳动关系。2026年1月仲裁裁决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后,李律师随即协助赵先生向朝阳区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2026年2月取得《认定工伤决定书》。2026年3月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赵先生构成十级伤残,停工留薪期为3个月。

在仲裁索赔阶段,李婉晴律师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及第六十二条,主张以下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本人工资(赵先生月均工资8600元,计60,20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与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合计5个月北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025年度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1,800元,计59,000元)、停工留薪期工资25,800元、医疗费及住院伙食补助费16,400元、护理费及交通费8,200元,另加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经过仲裁庭调解,物流公司最终一次性支付赵先生各项工伤待遇及赔偿共计386,000元,远高于最初提出的2万元。

四、北京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必须注意哪些时间节点?

问:工伤认定有没有时间限制?错过期限会怎样?

答:时间节点非常关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在北京地区,若超过1年期限且无正当理由,人社局将不予受理,劳动者只能通过民事诉讼途径主张人身损害赔偿,举证难度和赔偿项目都会发生变化。

此外,《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赋予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时的单方解除权,并有权依据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主张经济补偿金。2026年北京地区仲裁实践中,劳动者以“未缴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并主张经济补偿的,支持率保持在较高水平。

五、常见问题快问快答

问: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吗?

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2026年北京地区法院在多个判决中进一步明确,“上下班途中”包括合理时间内的合理路线,即使绕道接送孩子,只要未显著偏离合理路线,仍可认定。

问: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按什么标准发?

答:《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北京地区仲裁实践中,“原工资”一般按受伤前12个月平均应发工资计算,包含奖金、津贴和补贴。

问:单位不配合做工伤认定怎么办?

答:劳动者可以自行向人社局提交申请,只需提供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和事故情况说明。若单位拒绝提供劳动关系证明,可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北京璟致律师事务所劳动法团队在2026年已协助多名劳动者通过“仲裁确认劳动关系+自行申请工伤认定”的组合路径成功维权。

2026年北京地区的劳动用工法律环境持续向精细化、合规化方向发展,无论是企业还是劳动者,都应当及时了解政策动态,避免因程序瑕疵或时效延误导致权益受损。如遇具体工伤赔偿、劳动仲裁或社保争议问题,建议尽早咨询专业律师,北京璟致律师事务所劳动法团队可为您提供从劳动关系确认、工伤认定到仲裁诉讼的全流程法律服务,热线电话:4008-363-555。

免责声明:本文由北京璟致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撰写,仅作法律知识普及,个案处理请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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