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是一起极具行业参考价值的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劳动争议案件,北京璟致律师事务所游冬冬律师全程代理劳动者应诉,历经劳动仲裁、法院一审全流程,层层抗辩据理力争,最终帮助当事人全额拿到 324840 元违法终止劳动合同赔偿金,完美胜诉维权。

当事人与用人单位先后两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职期间遵纪守法、勤勉履职,无任何违纪违规、无法胜任岗位的情形。劳动合同到期前,公司单方面向当事人下发《不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明确到期不再续约。临近合同终止日期,公司又临时反悔补发续签通知,试图推翻此前不续签决定,主张劳动关系到期终止系员工拒绝续约所致,以此规避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不服仲裁裁决向法院提起诉讼。
接受当事人委托后,游冬冬律师精准抓住案件核心争议焦点,结合《劳动合同法》明文规定梳理案件逻辑:双方已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无任何法定过错情形,劳动合同续约选择权完全归劳动者所有,用人单位无权单方决定到期终止劳动关系。同时严格依据民事法律规则抗辩:用人单位书面不续签通知一经送达劳动者,即刻产生法律效力,未经劳动者同意,企业无权单方随意撤销、变更该生效意思表示,事后补发的续签通知,不能改变此前已然成立的违法终止事实。
庭审中,游冬冬律师逻辑清晰、法理严谨,完整还原案件事实、精准适用法律法规,有力驳斥用人单位全部无理诉求。最终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采纳我方全部代理意见,依法判决用人单位全额支付违法终止劳动合同赔偿金 324840 元,完整驳回公司全部诉讼请求。
本案圆满胜诉,不仅为当事人守住了合法劳动权益,更明确了司法裁判标准: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企业无权单方终止劳动关系;到期不续签通知送达即生效,用人单位不得反复无常、随意撤销变更用工意思表示。北京璟致律所游冬冬律师团队深耕劳动争议领域,擅长复杂劳动合同纠纷、违法辞退、赔偿金索赔案件,用心守护每一位劳动者合法用工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