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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内容
双方信息:劳动者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电话;用人单位全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电话;
仲裁请求:明确、具体的诉求,如支付拖欠工资 XX 元、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XX 元、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 XX 元、加班费 XX 元等,金额需精准计算;
事实与理由:简述入职时间、岗位、工资标准、争议发生经过、用人单位违法事实、法律依据;
落款:申请人手写签名、按手印、填写申请日期。
璟致提示:申请书避免模糊表述,诉求需符合法律规定,金额计算错误可能直接影响仲裁结果,建议由专业律师审核后提交。
劳动者:本人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及清晰复印件 2 份;
委托代理:委托律师 / 亲友代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权限:一般授权 / 特别授权,特别授权需明确包含 “承认、放弃、变更仲裁请求,和解、调解” 等)、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律师的,额外提交律师事务所公函、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打印的工商登记信息(含完整公司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地、法定代表人);
或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所有证据复印件按被申请人人数 + 1 份提交,附证据目录(注明证据名称、来源、份数、证明目的、页码);
原件开庭时携带核验,书证优先提供原件,电子证据需保留原始载体(如手机、电脑)。

直接证据:书面劳动合同(原件 / 加盖公章复印件)、录用通知书、入职登记表、试用期协议;
身份凭证:工牌、工作证、门禁卡、工作服、工具领用记录(带公司名称或公章);
薪酬记录:银行工资流水(备注 “工资”,对公账户转账最优)、工资条、薪酬发放微信 / 支付宝记录、个税缴纳记录;
社保 / 公积金记录:社保中心打印的社保缴费明细、公积金缴纳记录(缴纳单位为用人单位);
工作痕迹:考勤记录(打卡截图、考勤表、排班表)、工作邮件、工作群聊天记录、工作成果文件(含公司名称、本人署名)、同事证言(附证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劳动关系基础证据(同上);
工资标准证据: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条款、录用 Offer、工资条、薪酬制度文件;
欠薪事实证据:近 12 个月工资流水(对比应发与实发差额)、用人单位出具的工资欠条、欠薪沟通记录(微信 / 短信 / 邮件);
璟致提示:考勤记录、工资台账由用人单位掌握,仲裁中可申请用人单位提供,其拒不提供的,需承担不利后果。
劳动关系及工资标准证据;
加班事实证据:加班审批单、打卡记录(含加班时段)、排班表、加班工作记录、加班期间工作沟通记录、同事证言;
未付加班费证据:工资条(无加班费项目)、工资流水(未发放加班费)、加班费核算差额计算表。
劳动关系及入职时间证据;
解除事实证据: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原件,需注明解除原因)、辞退录音 / 录像(清晰完整,含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工作群解除通知、离职交接单;
违法性证据:解除理由无事实依据(如无绩效考核不合格证明)、解除程序违法(未通知工会、未提前 30 日告知)、法律禁止解除情形(如孕期、医疗期被辞退);
离职前 12 个月平均工资证据:工资流水、工资条(计算赔偿金基数)。
事实劳动关系证据(同上);
未签合同事实证据:入职时间证明(Offer、考勤记录)、在职期间工作证明、用人单位否认劳动关系的沟通记录;
时效证据:二倍工资主张时效为 1 年,需证明争议发生未超时效(如离职后 1 年内申请)。
劳动关系证据;
社保 / 公积金缴费记录:社保中心、公积金管理中心打印的明细(显示未缴、少缴时段);
工资证据:证明工资基数(核算补缴金额)。
证据合法性:录音、录像需未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如不窃听私人空间),聊天记录需完整(含对方头像、昵称、实名信息),电子证据建议备份并公证;
证据完整性:形成完整证据链(如 “劳动关系 + 工资标准 + 欠薪事实”),单一证据效力较弱,多类证据相互印证更易被采信;
举证责任倒置:考勤记录、工资台账、入职登记表、规章制度等由用人单位掌握的证据,仲裁庭会责令其提供,逾期不提供的,直接支持劳动者主张;
时效把控:劳动仲裁时效为1 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如拖欠工资,离职后 1 年内可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