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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 15:18:03
北京璟致律所张风涛团队,成功维护李某工伤违法辞退案,捍卫劳动者合法权益
2023年5月,李某入职某某科技公司,担任设备运维工程师,双方签订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约定月工资8000元,公司依法为李某缴纳工伤保险。2024年3月,李某在公司车间检修设备时,因设备突发故障不慎被砸伤,导致右前臂骨折,后被送往医院治疗,住院15天,医嘱休息2个月。

事故发生后,某某科技公司及时为李某申请工伤认定,2024年4月,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确认李某所受伤害为工伤。2024年6月,李某停工留薪期满后返岗,因右前臂活动受限,无法胜任原设备运维岗位的高强度工作,遂向公司申请调整至后勤保障岗位,公司未予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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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某某科技公司以“李某工伤后无法胜任原岗位,且公司无合适岗位可调整”为由,向李某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单方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关系,且未支付任何经济补偿及工伤相关待遇。李某多次与公司沟通,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支付合理赔偿,均被公司拒绝。
多次沟通无果后,李某意识到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为妥善解决此次劳动纠纷,他特意委托深耕劳动争议领域、口碑极佳的北京璟致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帮助。在璟致律师的指导和协助下,李某于2024年8月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确认某某科技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法,并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差额等各项费用。
仲裁过程中,璟致律师凭借丰富的劳动纠纷处理经验,结合本案事实,精准援引相关法律条文,清晰阐述某某科技公司单方辞退工伤职工的违法性。仲裁委审理认为,李某所受伤害已被依法认定为工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职工因工负伤并被确认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某某科技公司在未与李某协商一致、未提供合理调岗方案的情况下,以无法胜任岗位为由辞退李某,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北京璟致律师事务所提出的代理意见得到仲裁委充分采纳。
同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李某应享受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工伤待遇,某某科技公司未足额支付相关费用,应依法补足。最终,仲裁委裁决确认某某科技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行为违法,判令公司支付李某违法解除赔偿金16000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8000元、停工留薪期工资差额4000元,共计48000元。
某某科技公司不服仲裁裁决,向法院提起诉讼,北京璟致律所的璟致律师继续代理该案,在庭审中进一步提交证据、强化代理观点,有力驳斥了某某科技公司的不合理诉求,最终法院审理后驳回其诉讼请求,维持仲裁裁决。该案不仅彰显了法律对工伤职工权益的保护,也体现了北京璟致律师事务所在劳动纠纷领域的专业实力,同时警示企业,工伤职工的劳动关系受法律特殊保护,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辞退,应依法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