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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九旬老太把全部遗产赠“干儿子”,可这份遗嘱却被法院判无效,背后全是欺诈猫腻!
遗产继承纠纷往往牵扯亲情与利益,看似简单却暗藏复杂法律难题,稍有不慎便会加剧家庭矛盾。
事故发生后,用人单位以“王先生违规操作”为由拒绝承认工伤,更拒绝支付医疗费、误工费等相关费用,王先生及家属多次协商无果,陷入劳动纠纷维权困境,亟需专业法律帮助。
2024年3月,李某在公司车间检修设备时,因设备突发故障不慎被砸伤,导致右前臂骨折,后被送往医院治疗,住院15天,医嘱休息2个月。
合同条款的严谨性直接关系当事人合法权益,稍有疏漏便可能造成财产损失。北京璟致律师事务所深耕合同纠纷领域,凭借专业能力精准把控风险,成功为委托人挽回损失,以下为典型案例。
2026年1月19日,一场邻里冲突打破了平静——李女士的朋友母子被紧急带至北京丰台区办案中心后,便没了消息。69岁的老太太疑似遭对方殴打受伤,警方已立案侦查;其家人也因冲突中的行为涉嫌违法,母子二人做完笔录后失联,生死未卜、去向不明。家属心急如焚,担忧二人被依法拘留,迫切寻求法律帮助,试图揭开案情真相、为二人争取合法权益,紧急联系到了我所周博文律师。
唐某与何甲原系夫妻关系,因何甲多次将夫妻共同财产转至其胞妹何乙账户导致夫妻感情不和,故唐某于2019年5月将何甲起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要求判令离婚,同时要求分割何甲在婚内向其胞妹何乙转账款项之债权总计150余万元。2020年8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决唐某与何甲离婚,同时认为因何甲否认其向胞妹何乙的转账为债权,故以涉及案外人利益为由未予处理,要求唐某另案主张。
2016年8月1日邱某前往北京珠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江公司”)开发的位于通州区兴贸三街的珠江四季中心项目拟购买该项目的房屋,在珠江公司售楼处销售人员安排下邱某与珠江公司签订了认购书并交付了定金,同时向珠江公司指定的甲公司交付了电商费5万元,同年9月17日邱某与珠江公司签订了《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购买了珠江公司的通州区兴贸三街18号院3号楼12层2单元某房屋。2019年邱某因与珠江公司就 《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之履行发生争议,后于2019年8月19日经通州区人民法院判决解除了该合同。邱某认为甲公司未向其提供过任何居间服务,其亦未与甲公司签订过任何协议,且因邱某与珠江公司的《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已经解除,甲公司没有任何理由向邱某收取所谓的电商费。邱某要求甲公司返还上述电商费,但甲公司已经被注销。后邱某以不当得利为由向法院起诉甲公司唯一股东白某,要求其返还不当得利5万元人民币,经法院调解双方同意白某返还邱某4万元人民币,案款已经全部履行完毕。
一、2018年10月29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判决A公司返还B公司租金及租赁保证金5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A公司未能依法履行判决内容。
二、2019年5月10日B公司向东城法院申请追加A公司自然人股东C为被执行人,对A公司未偿还款项承担补充赔偿责任。2019年10月11日东城区法院以A公司股东C认缴出资时间为2035年12月30日,目前未到股东的认缴期限因此不能认定股东未缴纳注册资金为由裁定驳回B公司申请追加C为被执行人的请求。
三、2019年11月19日,B公司于2019年11月19日向东城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请求追加A公司自然人股东C为被执行人,对A公司未偿还款项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四、东城法院一审与二中院二审均支持了B公司的诉讼请求。
被申请人提交的设计成果交接确认单上加盖再审申请人公司时任法定代表人印章,此与双方签订的建筑工程设计合同及补充合同一致,被申请人已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设计任务。
虽然案涉补充合同约定的设计费支付条件为依据申请人与业主合约的付费阶段于申请人得到业主支付到账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但申请人未及时向业主主张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阶段付款。申请人拖延结算、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的行为,符合“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情形,其不能以业主方未付款为由拒绝向被申请人支付合同款项。
随着国家二胎政策的全面实施,很多职场辣妈打算生育二胎。职场女性选择生育可能面临生活和工作的双重压力。不少女性员工反映,因怀孕被公司以有规定等情况要求女员工调整工作岗位等行为严重侵害女性员工权利。漆小晖律师,帮助各位职场辣妈解决劳动纠纷。
2015年11月,原告与被告签订《供销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购买防爆型静电测试仪等产品,被告向原告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内容。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支付了全部货款,被告向原告开具了十二份增值税专用发票。
2017年1月1日,朗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顿公司”)召开董事会并形成决议,决议同意朗顿公司股东周某向公司借款2亿余元用于收购股东中青旅公司、庆云公司、红图公司持有的朗顿公司51 %股份,并提请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