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团队 - 北京璟致律师事务所
王光裕 - 北京璟致律师事务所律师 北京璟致律师事务所

王光裕北京执业律师,专注互联网法院、强制执行、劳动纠纷、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损害赔偿等案件的诉讼代理与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北京市 · 朝阳区
律所职务
合伙人律师
执业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5号凤凰置地广场A座5层
咨询热线
4008-363-555 · 微信同号 13051756958
王光裕律师,中国共产党党员,中共北京璟致律师事务所支部委员会书记,北京璟致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法学硕士。从业十余年,累计参与办理数百起民商事诉讼与仲裁案件。
办案风格沉稳细致,善于从案件细节挖掘关键线索,梳理还原案件事实。深耕民商事争议解决,重点擅长劳动争议纠纷、建设工程全链条纠纷,涵盖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工程质量纠纷、工期违约纠纷、工程价款与造价结算纠纷、违法分包、转包、实际施工人权利保护纠纷;同时擅长商事合同争议、债权债务与民间借贷纠纷、股权及合伙纠纷、房产买卖与租赁纠纷、侵权损害赔偿、婚姻家事、遗产继承、执行异议与执行异议之诉等民商事案件。
既擅长诉讼、仲裁案件代理,也可提供合同起草审核、项目法律风险研判、诉前调解谈判、企业用工合规、工程项目专项法律咨询等非诉法律服务。秉持严谨务实的办案思路,结合案件事实证据制定最优解决方案,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预约咨询

专业领域

互联网法院 强制执行 劳动纠纷 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损害赔偿 遗产继承 刑事辩护 商品房纠纷 合同审查 合同纠纷 房地产与建筑工程 交通事故 工伤 土地纠纷 债权债务 拆迁安置 抵押担保 人身损害 消费权益 民间借贷 侵权 综合法律服务 经济仲裁 招标投标 法律顾问 公司法 股权纠纷 工亡

执业经历及经典案例

1.  某地产相关案件:代理某地产处理相关法律纠纷,梳理案件核心争议,制定针对性代理方案,通过庭审抗辩、协商调解等方式,成功化解纠纷,维护了该地产公司的合法权益及企业声誉。
2.  刘某妨害公务案不起诉:接受刘某委托,协助并指导其配合办案,全面梳理案件事实、核实相关证据,积极与检察机关沟通辩护意见,最终检察院依法对该案作出不起诉决定,帮助刘某免于刑事追责。
3.  石某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二审翻盘案:石某因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一审败诉,委托律师担任二审代理人,王光裕律师精准找出一审判决漏洞,补充关键证据、明确法律适用,成功促使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为石某挽回近五百万元经济损失。
4.  某公司商事仲裁调解案:代理某公司参与商事仲裁,案件初期我方当事人处于不利地位,王光裕律师凭借专业的庭审表现,结合后期积极的谈判沟通,推动案件达成调解协议,圆满化解争议,获得当事人高度认可。
5.  刘某离婚纠纷房产维权案:作为男方刘某的代理人,处理其与女方刘某的离婚纠纷,在婚前房产登记于女方名下、男方处于不利局面的情况下,王光裕律师精准梳理房产出资、归属相关证据,成功为男方争取到该房产的大部分分配份额。
6.  史某、王某排除妨害纠纷案:接受史某、王某委托,代理其应对孙某提起的排除妨害诉讼,全面梳理案件事实、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积极抗辩,最终成功促使法院裁定驳回孙某的诉讼请求,维护了史某、王某的合法权益。
7.  李某义务帮工致人损害纠纷胜诉案:李某因义务帮工致人损害涉诉,案件初期处于不利局面,王光裕律师为其量身谋划诉讼方案,指导其收集关键证据、完善举证链条,最终助力李某获得案件胜诉,化解相关法律风险。

8.  某上市公司劳动争议案:接受某上市公司委托,处理其与员工王某的劳动争议纠纷,王光裕律师主动与王某沟通协商,厘清争议焦点、提出合理解决方案,最终促使王某在开庭前主动撤诉,高效化解企业用工纠纷,降低企业诉讼成本。


王光裕律师团队助你解答劳动争议、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工程质量纠纷、商事合同纠纷等领域法律问题:

一、劳动争议纠纷

Q1: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还需要支付加班费吗? A:不定时工作制需要经过劳动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一般不支持延时加班工资;未经审批直接按不定时对待,员工依然有权主张加班费。

Q2:员工离职时签署放弃全部劳动权益的协议,后续还能再申请仲裁吗? A:如果协议存在显失公平、重大误解,或者免除用人单位法定强制义务,即便已经签字,劳动者依然可以申请仲裁主张合法权益。

二、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Q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认定无效,还可以索要工程款吗? A:合同无效不等于拿不到工程款,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实际施工人依然可以参照合同约定要求支付工程价款。

Q2:黑白两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生纠纷以哪一份作为结算依据? A:经过招投标备案的中标合同为结算基准,私下签订背离中标实质内容的“黑合同”,不能作为双方工程价款结算依据。

三、工程质量纠纷

Q1:工程已经竣工验收完毕,后续发现工程质量缺陷,还能向施工方追责吗? A:竣工验收合格不免除施工质量保修义务,在法定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问题,发包人可以要求施工单位承担维修、赔偿损失等责任。

Q2:甲方擅自使用未竣工验收的工程,还能以工程质量问题拒付工程款吗? A:发包人擅自使用未验收工程,视为认可工程质量,不能再以质量瑕疵拒付工程款,但地基、主体结构的法定质量责任施工方仍需承担。

四、工期违约纠纷

Q1:工期延误,哪些情形施工企业可以不用承担工期违约金? A:因甲方变更设计、未按时提供施工条件、逾期付款、不可抗力等非施工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施工方可以依法主张工期顺延,不承担违约赔偿。

Q2:没有书面工期签证,如何证明工期应当顺延? A:可以通过工程例会纪要、工作联系函、聊天记录、现场监理资料等间接证据证明顺延事由,以此抗辩工期违约索赔。

五、工程价款与造价结算纠纷

Q1:双方对工程造价无法达成一致,一定要做司法鉴定吗? A:不是必须,有完整结算书、甲方已经签收确认结算文件的,可以直接按照结算金额定案,无需启动造价鉴定。

Q2:鉴定机构出具造价鉴定报告,当事人不服该怎么处理? A:可以申请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询,提交异议意见、补充证据,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争取调整鉴定结论。

六、违法分包、转包、实际施工人权利保护纠纷

Q1:工程被层层转包,实际施工人可以起诉哪些主体索要工程款? A:实际施工人可以起诉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也可以直接起诉发包方,发包方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承担付款责任。

Q2:挂靠承接工程,挂靠人能否直接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 A:司法实践中,满足实际投入资金、材料、人力施工条件,挂靠人可依法向发包人主张对应工程款项。

七、商事合同争议

Q1: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明显过高,诉讼时法院会直接支持吗? A:对方有权请求法院调低,法院会结合实际损失、履约情况综合裁量,过高的违约金不会全部予以支持。

Q2:合同部分条款无效,会导致整个合同全部无效吗? A:合同部分条款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效力的,其余合同条款继续有效,双方仍应当按有效约定履行义务。

八、债权债务与民间借贷纠纷

Q1:超过诉讼时效的借款,起诉后还能胜诉吗? A:已经超过诉讼时效,对方提出时效抗辩,债权人将丧失胜诉权;但对方自愿还款、重新出具还款承诺不受时效限制。

Q2:借款的担保人,担保期限约定不明,担保责任存续多久? A:担保期限约定不明确,为主债务到期后六个月,债权人未在期限内向担保人主张权利,担保人可以免除担保责任。

九、股权及合伙纠纷

Q1:合伙只做口头约定,没有书面合伙协议,合伙关系如何认定? A:可依据出资转账、共同经营记录、利润分红凭证、聊天记录,综合认定合伙关系,进而处理合伙清算、分红纠纷。

Q2:合伙人想要退伙,但合伙项目还在亏损,还能拿回出资吗? A:退伙需要对合伙财产进行清算,扣除合伙债务亏损之后,剩余财产才可以按合伙约定向退伙合伙人分配。

十、房产买卖与租赁纠纷

Q1: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可以直接解除合同吗? A: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但出租人知道转租后6个月内未提出异议,解除请求将不被支持。

Q2:买房遇到一房多卖,多个买家都签了合同,房屋归谁? A:优先看是否完成不动产过户登记;均未过户,结合房屋实际占有、合同签订先后、付款情况综合判断履行顺位。

十一、侵权损害赔偿

Q1:多人共同造成同一个损害结果,赔偿责任如何划分? A:多人共同侵权,对外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内部可以按照各自过错大小划分责任比例,多赔付的一方可以向其他人追偿。

Q2:受害人自身也存在过错,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赔偿责任吗? A:适用过失相抵规则,如果受害人对损害发生自身有过错,可以相应减轻侵权方的赔偿数额。

十二、婚姻家事

Q1:婚内一方擅自赠与第三者大额钱财,配偶可以追回全部款项吗? A: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无权单独赠与第三者,配偶可以起诉请求第三者全额返还该部分夫妻共同财产。

Q2:离婚协议签订之后,对方拒不履行离婚协议约定怎么办? A:离婚协议办理离婚登记后生效,一方不履行,不能直接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向法院起诉后再申请强制执行。

十三、遗产继承

Q1:被继承人生前有多份内容不一样的遗嘱,以哪一份为准? A:多份遗嘱内容冲突,以最后订立的合法有效遗嘱为准;公证遗嘱不再具备当然优先效力。

Q2:继承人放弃遗产继承之后,还可以反悔要求重新继承吗? A:遗产处理完毕前,有充分正当理由才可以请求撤销放弃继承声明;遗产已经分割处理完成,一般不允许反悔。

十四、执行异议与执行异议之诉

Q1: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被法院驳回,后续还有什么救济途径? A:对驳回裁定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通过实体诉讼确认权利,排除对案涉财产执行。

Q2: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主要解决什么问题? A:针对案外人提出排除执行的异议,申请执行人起诉请求继续执行涉案财产,法院审查案外人是否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

十五、非诉法律服务(合同起草审核、项目风险研判、诉前调解、企业用工合规、工程专项咨询)

Q1:企业只做诉讼应诉,不做前期合同审核,会带来哪些风险? A:前期合同条款漏洞,会直接造成后续诉讼举证困难、诉求无法得到支持,很多败诉根源来自签约阶段的法律瑕疵。

Q2:工程项目开工前做专项法律风险研判,主要能够规避哪些问题? A:可以提前识别分包转包合规风险、工程款支付节点、签证流程、违约条款漏洞,减少后期结算、工期、质量相关诉讼。

Q3:诉前调解谈判有必要委托律师参与吗? A:律师可以准确把握案件利弊,拟定调解方案,促成有利调解结果,同时固定调解证据,调解不成也不影响后续起诉仲裁。

免责声明:本文为北京璟致律师事务所普法案例,仅供法律知识参考,个案证据、事实均不相同,遇到同类案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荣誉评价

王光裕律师执业多年,深耕民商事争议解决、刑事辩护与企业法律顾问领域,理论功底深厚,实战经验丰富。办案风格沉稳严谨、逻辑缜密,善于处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始终以专业能力与责任担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在业界与当事人中拥有良好口碑与高度信赖。

需要王光裕律师的专业帮助?

全国法律咨询热线 4008-363-555 · 微信同号 13051756958 · 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5号凤凰置地广场A座5层

免费咨询
微信咨询
微信二维码
长按识别二维码
添加微信咨询
×
微信二维码
长按识别二维码
添加微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