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开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6〕3号)正式施行,对超龄劳动者用工、新就业形态工伤认定、上下班途中事故等长期争议问题给出了更明确的裁判口径。本文由北京璟致律师事务所劳动法团队结合近期办案实务,用问答形式拆解2026年工伤维权的关键节点。

问:听说2026年出了工伤新规,对普通打工人影响大吗?
答:影响很直接。法释〔2026〕3号重点回应了三类争议:一是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因工受伤能否认定工伤;二是外卖、网约车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用工关系确认;三是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的“合理时间、合理路线”判断标准。过去不少单位以“你已经退休了”“你是合作关系不是劳动关系”为由拒赔,2026年起这类抗辩空间被明显压缩。
需要提醒的是,新规解决的是“能不能认定”的问题,至于“赔多少”,仍要回到《工伤保险条例》和《劳动合同法》的具体条文计算。
问:超龄用工的工伤案件,实践中真的能赔下来吗?
答:我们团队今年代理的一起案件很有代表性。当事人化名周桂芬,女,1968年出生,2024年入职北京某物业管理公司做保洁,月工资4200元,双方签的是“劳务协议”,公司没有给她缴工伤保险。2025年11月,周桂芬在清扫地下车库坡道时滑倒,导致右股骨颈骨折,住院手术花费6.8万元。
公司态度很明确:你是超龄人员,签的是劳务协议,不是劳动关系,走人身损害赔偿可以,但按过错比例我们最多赔三成。周桂芬家属找到北京璟致律师事务所,由李维律师代理。
李维律师的办案思路是分两步走:第一步,先申请工伤认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同时结合法释〔2026〕3号关于超龄用工的规定,周桂芬虽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与公司之间符合劳动关系实质特征,人社局最终认定为工伤。第二步,公司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应由用人单位按照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经劳动能力鉴定,周桂芬构成九级伤残。最终调解结案,公司一次性支付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共计38.6万元。这个数字,比公司最初提出的“人道补偿5万元”高出了七倍多。
问:我骑电动车上班被汽车撞了,对方全责,这算工伤吗?
答:关键看三点。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也就是说,必须满足“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非本人主要责任”三个条件。
2026年新规进一步细化了“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判断:接送孩子、买菜等日常必要绕行,一般不影响工伤认定;但如果是下班后先去聚餐、娱乐再回家,途中出事,认定难度就会明显上升。另外,事故责任认定书是核心证据,如果交警认定你负主要责任,工伤认定基本走不通。
问:我在工地干活,没签劳动合同,老板也不承认我是他员工,怎么办?
答:这是实务中最常见的困境。没有劳动合同,第一步要先确认劳动关系。可以收集工资转账记录、微信工作群聊天记录、考勤表、工友证言、工作服照片等证据,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劳动关系。确认之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要注意时间节点: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这个1年是硬期限,超过之后原则上不再受理,我们见过太多因为拖过期限而无法维权的案例。
问:认定工伤之后,我到底能拿到哪些赔偿?
答:主要项目包括:医疗费和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及解除劳动关系时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其中停工留薪期最容易被单位“做文章”。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的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实践中,单位常按最低工资标准发放,这是违法的,应当按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另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按伤残等级确定: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不是实发到手工资,计算时要注意区分。
第一,固定证据。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拍照、录像,保留病历、诊断证明、费用票据,尽量让单位出具事故经过说明。第二,盯紧期限。单位30日、个人1年的申请期限,以及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间节点,都不能拖。第三,不要轻易签“私了协议”。不少单位会在伤情未稳定时催促签一次性了结协议,金额往往远低于法定标准,签了之后再主张权利会非常被动。
工伤案件涉及行政认定、劳动仲裁、民事诉讼多个程序,专业性强、周期长。北京璟致律师事务所劳动法团队长期代理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赔偿争议案件,如需评估自身情况,可拨打热线 4008-363-555 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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