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事纠纷看似是“家务事”,一旦进入诉讼程序,往往牵涉财产、子女、情感多重利益。2026年,随着《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及相关司法解释在审判实践中的持续深化适用,北京地区法院在离婚财产分割、抚养权判定、彩礼返还等问题上形成了较为明确的裁判尺度。北京璟致律师事务所张风涛律师结合近期代理的一起真实案件,就读者最关心的几个问题作系统梳理。

《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除外)等,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第1087条进一步明确,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实务中,北京法院通常先区分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再对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同时考虑一方是否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民法典》第1092条规定,一方有上述行为的,分割财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张风涛律师提醒,2026年审判实践中,对银行流水、股权代持、虚拟货币等新型财产的查明力度明显加大,提前固定证据往往比庭审辩论更为关键。
2025年下半年,北京璟致律师事务所张风涛律师代理了一起典型的离婚纠纷。客户化名李女士,与丈夫王某结婚八年,育有一子年满六周岁。双方因长期性格不合决定离婚,但在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权上僵持不下。李女士主张分割夫妻共同存款及理财共计约126万元,并要求孩子由自己抚养;王某则主张部分存款系其婚前财产转化,且认为自己收入更高、更有利于孩子成长。
张风涛律师接手后,指导李女士调取了婚后八年的银行流水、理财账户明细及王某名下公司股权登记信息,并通过学校出具的就学证明、居委会居住证明、李女士父母协助照料的说明等材料,形成完整的抚养条件证据链。庭审中,法院依据《民法典》第1087条对126万元财产中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予以分割,认定王某未能举证证明其中38万元系婚前财产转化,最终判令王某向李女士支付财产折价款共计61万余元;依据《民法典》第1084条“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结合孩子长期随母亲生活、就学稳定等因素,判决孩子由李女士直接抚养,王某每月支付抚养费3000元。该案从立案到判决历时约五个月,李女士对结果表示认可。
《民法典》第1084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2026年北京法院在裁判中,通常综合考量子女长期生活环境、父母抚养能力与意愿、教育医疗条件、祖辈协助照料情况等因素,而非单纯比较收入高低。
常见问题:对方收入比我高,我就一定拿不到抚养权吗?答案是否定的。收入只是考量因素之一,稳定陪伴、就学连续性、情感依赖同样重要。张风涛律师建议,争取抚养权一方应重点准备居住证明、就学证明、日常照料记录、对方不利于子女成长的证据等材料。
关于彩礼,《民法典》第1042条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4〕1号)明确,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离婚时可以请求返还;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共同生活的,法院应综合考虑共同生活时间、彩礼实际使用、嫁妆、过错等因素确定是否返还及返还比例。2026年北京地区法院对“闪婚闪离”情形下的高额彩礼,通常结合共同生活时长酌情确定返还比例。
关于家暴,《民法典》第1042条禁止家庭暴力,第1091条规定因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遭遇家暴时,应及时报警并要求出具告诫书、验伤并保存病历、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2026年实践中,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门槛进一步降低,受害者无需等到离婚诉讼即可单独申请。
《民法典》第1067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赡养义务不因父母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也不因放弃继承而免除。继承方面,第1123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2026年打印遗嘱、录像遗嘱的适用增多,但须严格符合第1136条、第1137条关于见证人人数及形式要件的规定,否则可能被认定无效。
常见问题:父母立遗嘱把房产只留给一个子女,其他子女还能主张吗?只要遗嘱合法有效,应按遗嘱执行;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依据第1141条仍应保留必要遗产份额。
婚姻家事案件往往涉及情感与利益的交织,提前了解法律规则、固定关键证据,是维护自身权益的基础。北京璟致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团队长期处理离婚、财产分割、抚养权、继承等纠纷,如您正面临类似困扰,可拨打热线4008-363-555进行初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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