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开年以来,北京人社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相继发布劳动用工领域的新指引和典型案例,劳动争议案件数量仍处于高位。不少劳动者在后台留言:试用期被辞退到底合不合法?加班费按基本工资算还是按全额工资算?受了工伤能拿多少赔偿?本文结合北京璟致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近期代理的一起真实案件,把这些问题一次讲清楚。

问:今年北京在劳动用工方面有没有新动作?
答:有。2026年北京市持续强化对新就业形态和传统用工的双重规范。北京市人社局在2026年第一季度的新闻发布会上明确,将加大对“虚假试用”“变相延长试用期”“以绩效不达标为由随意解除”等行为的监察力度。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也在2026年发布的劳动争议典型案例中重申:用人单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举证证明录用条件已事先明确告知,且考核程序合法。换句话说,2026年北京对用人单位的举证要求更严了,对劳动者反而更有利。
问:我还在试用期,公司一句“不符合录用条件”就把我辞了,这合法吗?
答:不一定合法。《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注意关键词是“被证明”。这意味着公司必须拿出证据:第一,招聘时或入职时已明确告知录用条件;第二,有客观、可量化的考核记录;第三,解除决定在试用期内作出并送达。三者缺一,就很可能构成违法解除。一旦被认定违法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公司要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2026年初,北京璟致律师事务所张风涛律师代理了一起典型的试用期违法解除案件。客户化名李女士,2025年9月入职北京某互联网公司,担任运营主管,约定试用期3个月,月工资2.6万元。2025年12月,公司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将其辞退,且拒绝支付任何补偿。
张风涛律师接手后发现,公司所谓的“录用条件”只是入职后一份模糊的岗位描述,既无李女士签字确认,也没有量化考核标准;同时,李女士在职期间存在大量周末加班,公司从未支付加班费。张律师随即向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主张三项请求:违法解除赔偿金、未支付的加班费、未休年休假工资。
仲裁庭审理后认定: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录用条件已明确告知,解除行为违法。最终裁决公司支付李女士违法解除赔偿金2.6万元×0.5个月×2倍=2.6万元,加班费及未休年休假工资共计9.2万元,合计11.8万元。这个案子很典型——很多公司以为试用期辞退“成本低”,实际上只要程序不到位,赔偿一分都少不了。
问:我月薪两万,加班费却按五千的基本工资算,合理吗?
答:不合理。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和《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加班费计算基数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约定执行;都没有约定的,按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工资的70%确定,但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实践中,如果公司把工资拆成“基本工资+绩效+补贴”来压低加班费基数,劳动者可以主张按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基数。北京法院在2026年的多起判决中均支持了这一口径。
问:我在北京上班时受了工伤,鉴定为十级伤残,能拿多少赔偿?
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十级伤残的主要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还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到北京,2026年执行的标准中,十级伤残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1个月北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2个月北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此外,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需要提醒的是,工伤认定有严格时限: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申请,单位不申请的,劳动者本人或近亲属可在1年内直接向人社局申请。
问:和公司谈不拢,下一步该怎么做?
答:第一步,固定证据——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考勤记录、微信聊天记录、解除通知书都要保存好。第二步,向公司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北京目前不收费。第三步,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千万不要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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