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北京地区的劳动用工政策与司法实践迎来了一系列重要变化。无论是企业HR还是普通劳动者,都需要紧跟这些新动态,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本文由北京璟致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结合近期办案实务,针对大家最关心的几个问题作出解答。

问:今年我在北京一家互联网公司工作,公司想让我签署“自愿放弃社保”协议,这合法吗?
答:这是典型的违法引导。2026年,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一步强化了社会保险的强制缴纳要求,明确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参保缴费行为的通知》(京人社发〔2026〕12号)。该通知明确指出,任何形式的“自愿放弃社保”或“社保折现”协议均属无效条款,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一旦被查实,企业不仅要补缴欠款,还将面临罚款并列入失信名单。我们近期处理的案件中,就有企业因让员工签署此类协议,最终被劳动者反诉,赔偿了全部医疗费用。
问:我是一名外卖骑手,没有和平台签劳动合同,出了事故能算工伤吗?
答:这是2026年北京地区劳动争议的热点。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今年发布的《2025年度北京法院劳动争议十大典型案例》中,专门收录了一起外卖骑手劳动关系认定案。法院认为,若平台企业对骑手存在日常管理、考勤、派单及报酬结算等实质性控制,则双方构成事实劳动关系,平台必须承担工伤责任。这一信号表明,2026年北京司法实践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保护力度在持续加大,不再简单地以“合作协议”来规避用工责任。
2026年3月,北京璟致律师事务所的王芳律师接待了一位神情焦虑的客户张先生(化名)。张先生是北京某物流公司的装卸工,2025年11月在仓库作业时被滑落的货箱砸中腰部,导致腰椎压缩性骨折。公司虽然为他申请了工伤认定,但在停工留薪期工资和伤残补助金的计算上动了手脚,试图按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且拒绝对后续可能产生的二次手术费进行承诺。
王芳律师介入后,发现公司的《员工手册》中关于“工资构成”的条款存在歧义。我们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了张先生过去12个月的银行流水(月均工资为8500元),并援引《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同时,根据《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的相关细则,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时,必须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而非最低工资。
经过仲裁及一审阶段的据理力争,最终法院判决公司补足张先生的停工留薪期工资差额3.4万元,并按照其实际工资标准(8500元/月)重新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最终张先生共获得赔偿款及补助金合计38.6万元。这个案件提醒所有劳动者,工伤后不仅要关注医疗费,更要仔细核对停工留薪期工资和伤残待遇的计算基数。
问:我同事上周在上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现在应该怎么办?
答:首先明确,这种情况属于典型的工伤情形。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但时间点至关重要: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人社局提出申请;若单位未申请,职工本人或近亲属可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自行申请。我们建议劳动者务必保存好交警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这是认定工伤的关键证据。如果超过1年时效,即使事实再清楚,也无法认定工伤,这会直接影响后续的全部待遇。
问:我们公司因经营困难要裁员,补偿金是按基本工资还是按平均工资算?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奖金、津贴、加班费等所有货币性收入,而绝非仅指基本工资。2026年,北京人社局在执法检查中特别关注企业是否利用“基本工资”概念来压低补偿。若企业违法解除,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需支付二倍赔偿金。例如,若涉及违法辞退,月薪2万元的员工工作5年,赔偿金应为20万元(2万×5×2),而不是仅给10万元了事。
问:我想申请劳动仲裁,手里没有劳动合同,能赢吗?
答:完全可以。司法实践中,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多种多样。我们的建议是,尽量收集以下材料形成证据链:1. 工资银行转账记录或工资条;2. 盖有公司公章的工作证、出入证或名片;3. 工作沟通的微信聊天记录、工作群消息及邮件往来;4. 考勤打卡记录或加班审批单。在2026年,北京各仲裁委对于电子证据的采信度较高,但需注意保存原始载体。若证据确实不足,可先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行政部门调取用工资料。
2026年的北京劳动用工环境更加规范,政策红利也更多地向一线劳动者倾斜。无论是面对新业态的劳动关系认定,还是传统工伤赔偿计算,劳动者都应提高法律意识,必要时寻求专业律师介入,切勿因“嫌麻烦”而放弃应得的权益。如果您正面临类似困扰,欢迎咨询北京璟致律师事务所,我们的劳动法律师团队将为您提供一对一专业分析。法律咨询热线:4008-363-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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